盜版與智慧產權
¶盜版不好嗎?
就早期社會上經濟狀況文化水平等等都還不是很好的情況下,在推廣的角度來說盜版是好的
畢竟當沒有人知道你的時候,憑著什麼要讓別人就先花上大把銀子買下正版呢?
所以在早期社會不論臺灣也好大陸也好,都是相對默許這樣的行為,甚至於美國的文化唱片CD等等大致上也都是這樣重製複製而來使得一般人也都可以比較輕鬆的感染與認識這樣的文化,有了認識也相對比較有機會有後續
在遊戲也是如此的,尤其在早期很多遊戲並沒有中文化,所以大多都是海外水貨進來,甚至於是別人把遊戲中文化後把資源掛在網路上給大家下載來玩
BT資源大概也是這麼個回事了
¶音樂的創作、遊戲的分享與直播
從音樂創作,早期許多的歌曲大多是翻唱改編而來,也是在於過往資訊市場流通並不甚發達,因此有不少這樣的本地化存在
不過至今,串流平台興起,著作版權等相關概念興起,大多就會直接去聽原版,或者是說如果進行翻唱還很可能現在被說是抄襲等
遊戲直播其實是處於一種微妙的灰色地帶,畢竟遊戲包含其音樂美術等內容的著作權本身是屬於遊戲公司的,按上面邏輯如果進行遊戲的直播,在Youtube等地方就可能涉及版權問題,然而遊戲公司通常大多是默許玩家們可以進行遊戲的直播或者是對遊戲內容分享、二創、甚至於是舉辦比賽等,不過也存在過遊戲公司因為玩家藉用遊戲辦比賽而有所行動的案例...(這段我印象中有但是我暫時找不到案例來源)
¶智慧產權還是有重要性
當然並沒有說智慧產權沒有不好,也不代表盜版真的好,例如今天有一套角色設定就是具有唯一性僅代表自己,那麼肯定是有必要杜絕盜版,如同不會有與自己完全一模一樣的人這樣的觀點一樣,在獸圈等等各種圈都會有特別強調切莫抄襲,甚至於老師出的考卷有些可能具有一定原創性,也會希望避免被抄襲
¶回看Tiktok
雖然Tiktok也是抖音,但是是國際版本的抖音,終究跟抖音本質相去甚遠了的感覺
早期的Tiktok確實跟抖音一樣環境,還算好刷,雖然大多都是手勢舞之類的東西,不過音樂頗好聽,況且自己實際拍這些手勢舞也感覺並不容易,所以感覺是好的
但是tiktok早期可以上傳音樂然後跟隨音樂錄影,後來就把音樂上傳功能關掉了
不過還可以上傳影片,並且使用同個影片進行錄影創作,所以也還算可以
但是現在回看過去拍的這些影片,看到有些音樂因為版權關係被移除,不免感覺這也是tiktok歐美化後的一點改變,所以整體生態感覺上也不如以往
況且,以前在滑tiktok的時候不免也會因為聽到這些音樂的時候覺得好聽所以會再去YT上去查去聽,也因此友好一段時間都會有所謂抖音歌這種稱呼生態出現。不過現在這樣感覺就會比較礙手礙腳一點的感覺了
仔細想想,在這樣情況下也怪不得有許多大陸、東南亞或者是俄羅斯歌曲會比較常被拿來使用(相對比較不容易被版權炮),所以想要查歌曲的時候可能會需要開聽聲辨識或者是用中文空耳翻譯的方式來查找歌曲(例如:酒駕架)
¶對於影片創作剪輯不免小有困擾...?
尤其我覺得如果在做回憶錄這種的影片,就會讓我覺得就是要用一些音樂來回憶過去會是容易有記憶點的方式,可通常這些音樂也頗容易有版權問題?
好比如果是音樂/英文歌唱比賽,就可能涉及前列的的翻唱問題,或者是隔宿露營可能有舞蹈需要音樂,其實也都在某種程度上難逃此類版權問題(只是可能過去相對這部分並沒有這麼講究(?)
感謝您的閱讀。如有任何想法,歡迎留言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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